转载 | 紧急发文!关于协同株洲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人员往来管控的通告

来源:湘潭市一中教育集团|发布时间:2021-08-06 21:17:27|浏览次数:

关于协同株洲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人员往来管控的通告


  8月4日,中共株洲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2021年第3号)。为协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防控措施落实见效,防止我市与株洲市疫情交叉扩散,现就我市加强人员往来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目前在潭人员近期不得前往株洲市城区,健康码(行程卡)为黄码人员和尚在居家医学观察人员严禁出市域。因特殊紧急情形确需前往株洲市城区的人员,必须报所在单位或社区(村组)批准,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目前在株洲市城区的我市人员必须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株洲市的“居家令”,在离株管控措施未解除前不得返潭;确需返潭人员,在符合株洲市第3号通告要求的基础上,须提前报告所在单位或目的地所在社区(村组)同意。


  3、7月30日至8月5日期间由株洲市城区来潭的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到就近核酸检测点接受采样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出行,暂时不宜出入公共活动场所。8月6日以后持相关证明由株洲市城区来潭的人员,应保持连续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后经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正常出行。


  4、我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要暂时放宽对目前居住在株洲市城区职工的考勤,采取带薪休假等方式引导职工安心在株居家,服从当地疫情防控有关安排。


  5、我市各级交通运输和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强对公共交通站场和公路出入口的查验管控。


  6、我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两地防疫的各项要求。


  本通告自8月6日起实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中共湘潭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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