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消息公布,2019十一国庆节假期是10月1日至10月7日,共7天。其中,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是法定假日。
根据国务院放假安排和市教育局统一部署,结合我校教学实际情况现将放假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10月1日至10月7日,7天放假休息。
二、10月7日(星期一)住校学生返校参加晚自习。
三、准时收看国庆70周年庆祝活动及阅兵式。
四、请家长督促学生按时返校并保证路途安全。
01 加强孩子交通安全教育
要深刻汲取9.21和9.22重大交通事故的教训,教育孩子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得在公路、铁路上玩耍、嬉戏、乱窜;不乘坐“黑车”;不追车、抓车;严禁未成年人骑自行车上路,注意步行和乘车的安全。
02 加强孩子消防安全教育
要教育孩子身上不携带打火机、火柴等明火;教育孩子不到野外野炊、玩火、烧烤;不随地燃烧杂草、纸张、不燃放鞭炮等,以防发生火灾事故。
03 加强孩子用电安全教育
要禁止孩子玩电,做好防触电、防液化气中毒等教育,防止发生触电等安全事故。
04 加强孩子预防溺水教育
要教育孩子不得私自或结伴到池塘、河流、水库边玩耍或游泳,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同时家长对子女要做到知去向,知活动内容,知同伴,知归时。
05 加强孩子食品卫生教育
要教育孩子注意饮食卫生,不暴饮暴食、不购买“三无”零食,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确保身体健康;要引导孩子做好秋季传染病的预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06 加强孩子防控传染病教育
要教育孩子注意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在家要做到勤消毒、勤通风。要做到饭前便后要洗手、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换衣物,做好手足口病的防控工作,保证学生安全、健康返校学习,不耽误学业。
07 加强孩子在家安全管理工作
要教育孩子不私自外出、不在没有办学资质的幼儿园和民办培训机构入学;远离人员密集的场所,避免拥挤和踩踏事件的发生。不随便与陌生人交往、不长时间呆在偏僻地方,提高防拐骗安全意识,确保人身安全。
08 加强孩子其他方面安全教育
严禁孩子攀爬电线杆、树、围墙或到建筑工地、破旧房屋及有危险的场地玩耍、追逐;禁止孩子玩弄易燃、易爆或各种利器等危险品和可能造成伤害事故的玩具。
09 加强孩子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
要教会孩子遵守社会公德、敬老爱幼、团结乡邻;教育孩子不吸烟、不饮酒、不进网吧、游戏厅等场所,不参与封建迷信等非法、不健康活动,不做违法违纪的事情。
10 加强孩子心理健康教育
要多与孩子交流沟通,善于发现孩子逆反心理中的积极因素,并合理引导,善加利用。培养孩子良好的情感修养,倡导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形成健康的心理。
希望您和孩子时时处处注意安全、时时刻刻保证平安!把“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牢记在心中,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愉快的假期!
“创建文明城市,我引领我承诺”,湘潭市正在倾力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作为一名市民,我郑重承诺并践行:
一、从我做起,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方针,大力弘扬“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道德基本规范,自觉传承和践行"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尊老爱幼"等传统美德,弘扬时代主旋律。倡导移风易俗,不讲排场、不比阔气、不大操大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杜绝黄赌毒、非法传销,积极参与科学文明、益于身心健康的休闲娱乐活动。
二、从我做起,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自觉遵守和践行《湘潭市文明公约》,争当文明有礼的好市民。注重文明礼仪,相互尊重,团结友善,尊老爱幼,自觉排队;培养良好习惯,衣着得体,用语礼貌,不大声喧哗,爱护文物古迹、自然风景名胜和旅游设施,节约使用水、电、气、粮食等资源,遵守交通秩序,倡导绿色出行,践行“光盘行动”,爱护公共设施,健康绿色上网。
三、从我做起,争做文明环境的维护者。以身作则,自觉爱护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不乱扔垃圾,不在禁烟场所抽烟;不占用绿地,不随意采摘花果、踩踏草坪,损坏绿化设施;不占道经营、不乱停乱放、不乱涂乱贴、不乱挂乱晒,不乱搭乱建;不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不违反规定露天焚烧易污染物质,不在禁止区域内露天烧烤;不在城市建成区饲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不在划定的区域外焚烧冥纸、抛酒祭品。
四、从我做起,争做文明创建的参与者。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广泛动员家人朋友一起参与到捡拾垃圾、清理杂草、清除小广告、文明劝导、关爱弱势群体、义务植树等各项志愿服务活动中来,全面掀起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的志愿服务活动热潮,形成人人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作贡献,共促文明和谐健康向上的良好风尚。
小知识:国庆节的由来
“国庆”一词,本指国家喜庆之事,最早见于西晋。西晋的文学家陆机在《五等诸侯论》一文中就曾有“国庆独飨其利,主忧莫与其害”的记载、我国封建时代、国家喜庆的大事,莫大过于帝王的登基、诞辰(清朝称皇帝的生日为万岁节)等。因而我国古代把皇帝即位、诞辰称为“国庆”。今天称国家建立的纪念日为国庆节。
1949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议》,规定每年10月1日为国庆日,并以这一天作为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日子。从1950年起,每年的10月1日成为了中国各族人民隆重欢庆的节日。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国庆庆典上共进行过14次阅兵。1949年至1959年间举行过11次。
1960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实行“厉行节约、勤俭建国”的方针,改革国庆典礼制度,实行“五年一小庆、十年一大庆,逢大庆举行阅兵”。
1964年国防部颁布的军队列条令中,第一次列出阅兵条款。随后,由于“文化大革命”及其他原因,连续24年没有举行国庆阅兵。
1984年,根据邓小平的提议,中共中央决定恢复阅兵,并于1984年国庆35周年时举行大型的国庆阅兵式。
1999年,中共中央决定举行建国50周年阅兵,于1999年10月1日在天安门广场举行了大型的阅兵式。
2009年国庆节举行建国60周年大阅兵。
今年,2019年10月1日,我国将举行建国70周年盛大阅兵。
湘潭市一中教育集团
审核:吴展宏
编辑:黎立阳 邱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