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潭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文,在全市聘任12名同志为市直学校责任督学,聘期三年。湘潭市第一中学特级教师周有达、原纪委书记陈自球位列其中。
据了解,责任督学的基本职责是:一是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二是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三是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四是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五是向教育督导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稿源: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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